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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商务厅关于2017年1-3月全区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6-26 08:03:55 作者:
摘要:2017年一季度,我区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增长,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63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居全国第16位,西部第7位。批零住餐四大行业保持同步增长

2017年一季度,我区消费品市场保持平稳增长,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63亿元,同比增长9.9%,增速居全国第16位,西部第7位。批零住餐四大行业保持同步增长,批发业和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5.3%和13.3%,住宿业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2%和15.6%。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从年度走势看,消费品市场增速明显放缓

从走势看,1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9%,虽与上年同期持平,但比2016年全年10.7%的增速回落了0.8个百分点。

(二)从城乡市场看,城镇消费占主导地位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555.9亿元,同比增长10%;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分别207.1亿元,同比增长9.5%,城镇增速高于乡村0.5个百分点,农村市场消费潜力巨大。城镇居民在消费品类选择、消费空间和环境等诸多方面存在优势,在消费市场中仍占主导地位,城乡消费结构比例为88:12。

(三)从区域结构看,主要消费地域增速减缓

1-3月,全区14市有7市的增速低于目标值,除南宁外,柳州、桂林、玉林3个重点消费地域的增速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分别增长8.6%、9.2%和8.2%,3市的比重占到全区的35%,主要消费地域增速减缓导致支撑力明显减弱。

(四)从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实现较快增长

2017年一季度,全区商品零售实现1595.4亿元,占零售总额的90.5%,同比增长9.8%,餐饮收入实现167.6亿元,同比增长10.6%,快于商品零售0.8个百分点。商品零售和餐饮收入在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0.5%和9.5%。

(五)从重点商品看,汽车消费企稳回升,成品油销售拉动强劲

3月,全区汽车销售逐渐摆脱购置税减半政策的影响,汽车销售企稳回升,单月实现零售额65.6亿元,同比增长14.2%,拉动汽车零售由1-2月的负增长转为一季度的正增长,1-3月,汽车零售额实现177.5亿元,同比增长3.6%, 比1-2月份提高5.3个百分点。

成品油销量下滑价格上升,推动成品油销售额增长。1-3月成品油销售228万吨,同比下降4.9%,其中汽油销售108.1万吨,同比增长4.7%,柴油销售121.9万吨,同比下降10.8%。但汽油、柴油零售价比去年同期上升20%左右,因此1-3月限额以上石油类零售额实现1043.4亿元,同比增长7.8%,成品油销售额增长很大程度依赖于价格上涨因素。

(六)从消费趋势看,居民消费从基本生活消费向改善性消费转变速度明显加快

体育、娱乐、时尚、健康和个性化类的商品销售火热,可穿戴设备、智能商品、绿色产品需求强劲,销售速度明显加快,据监测数据显示,1-3月,4G手机、智能空调、对开门冰箱、超高清电视(4k电视)等新型绿色智能型家电销量同比分别增长25.97%、17.44%、6.16%、23.75%,化妆品、金银珠宝和体育娱乐用品同比增长16.7%、8%和16%。

二、二季度走势分析

从宏观上看,2017年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从经济周期看基本可以判断处于触底回升阶段,但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也有不少有利条件,总的趋势是积极因素在增多,有利于扩大消费的趋势没有改变。

有利因素:是汽车销售稳住了下滑的势头,开始恢复较快增长,消费者购买欲望在增强。粮油食品、服装鞋帽、中西药才等销售良好,零售业将保持增长势头。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也将会带动我区住宿餐饮业的增长。

不利因素:钢材、煤炭、原油等大宗商品价格有下跌趋势,对批发业增长有一定影响。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下降,大型基建项目开工严重不足,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在不断下降,批发业的销售将受到一定影响。

随着国民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积极因素不断累积,预计后期消费市场将延续平稳较快增长态势。预计二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销售额(营业额)分别增长15%、14%、13%和15.5%左右。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一)优化供给加大促销,挖掘消费增长新潜力。一是加快实施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专项行动,围绕“优商品、通商路、减商负、立商信”总体要求,针对内贸流通领域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节点,加快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二是实施“广西老字号”品牌工程。积极推进品牌消费,增加中高端供给,扩大老字号品牌商品销售。三是开展“七大系列主题促销”和“百店大促销”、“消费促进月”等活动,支持各市开展大型促销活动,鼓励企业开展“汽车下乡”、“家电下乡”,稳定大宗消费,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四是实施“广西特色商品行销全国”升级行动。开展广西特产“一市一品”推广活动,组织广西特产全国巡展,开展产销精准对接,举办“广西有礼”伴手礼创新大赛,扩大广西特产区外销售。

(二)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协同推进“党旗领航•电商扶贫计划”,加强农村电商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在试点县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屯,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旅游及服务产品的电商化,力争全年农村电商覆盖率达60%以上。

(三)完善流通基础设施。优化商贸设施布局,推进流通骨干网络建设,推进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继续用好服务业专项资金,加快商建设,重点支持商贸、物流、市场、电子商务、展会、小上限贸服务业集聚区、促消费等项目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流通网络。

(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持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系列行动,对侵权假冒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保持打击互联网等领域侵权假冒高压态势。加快推进商务诚信建设,探索建立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完善肉菜、中药材等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强化商务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推行商务执法工作考评。持续开展打击走私专项联合行动,对重点商品和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整治。

附件:1.

一季度广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表.xlsx

2.

1-3月各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速.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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