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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纪委监委:深学细悟新条例 学以致用锻铁军

时间:2024-07-06 08:05:40 作者:
摘要:近日,在唐山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款适用的注意事项、新旧条款的有效衔接等进行深入探讨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刘芳记者王育民)“王某是去年发生的违纪行为,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但在引用从轻、减轻处分、违纪所得收缴等程序性条款时,应引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条款。”近日,在唐山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款适用的注意事项、新旧条款的有效衔接等进行深入探讨,通过“案例式”学习方法,增强准确掌握条例的能力。

为确保深学细悟条例,唐山市纪委监委以每日一小时、每周一测试、每月一交流的方式,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常态化学习。其间,通过召开纪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方式,班子成员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机关各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党员干部依托“日学一小时”学习机制,通过集中学、党支部研讨学、个人自学等形式,原原本本学习、逐字逐句研读,领会实质、把握要义,确保学懂弄通、吃透精神。

与此同时,唐山市纪委监委利用微信工作群、唐山市纪委监委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转载新修订条例全文、条例新版与旧版对比图,对新修订条例的“增、补、调”进行说明,及时推送宣传条例权威解读文章,便于纪检监察干部随时随地学习。截至目前,已刊发转载相关信息62期。

为做到真学真懂、学深学会,唐山市纪委监委坚持以“每周一测”的方式,对内设和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情况进行检验。测试采取集中测试、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分别测试、干部自测等多种形式,推动以“测”促学,以学促用。

在此基础上,唐山市纪委监委积极拓展学习载体,搭建“每月一交流”平台,让纪检监察干部通过面对面交流、上台演讲等方式,畅谈学习收获、交流工作感悟,分享经验做法,将业务知识变成鲜活案例和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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