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学新知识 > 教师资格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常考点:知识学习含义及种类

教师资格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常考点:知识学习含义及种类

时间:2024-08-16 16:52:03 作者:
摘要:从历年教师资格考试来看,知识学习的含义及种类是常考点。考查题型主要以客观题为主,常会以案例的形式来考查,所以要求考生对其内涵深刻理解,区分其中的不同点

(一)知识学习的含义

知识的学习即知识的掌握,指学生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地接受和占有前人所积累下来的知识经验,在头脑中构建相应认知结构的过程。

(二)知识学习的种类

1、根据头脑内知识的不同学习任务的复杂程度分为符号学习概念学习命题学习

种类

概念

举例

符号学习

指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或者说学习符号本身代表什么。

汉语的词汇教学和英语的单词教学;事实性知识的学习,如历史事件和地形地貌的学习。

概念学习

掌握同类事物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属性。

鱼类的特征有“体被骨鳞、以鳃呼吸、用鳍作为运动器官”。

命题学习

学习句子中由若干概念所构成的复合意义,即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

例如,学习“圆的直径是它的半径的两倍”这一命题。

2、根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可以分为下位学习、上位学习和组合学习。

(1)下位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类属学习,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分,并使之相互联系的过程。

例如:哺乳动物(旧知识)

↓ 学习方向

鲸鱼(新知识)

(2)上位学习

上位学习也称总括学习,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

例如:一般柱体的体积公式(新知识)

↑ 学习方向

正方体体积公式(旧知识)

(3)组合学习

组合学习也可称为同位学习,当学习的新概念或新命题与认知结构中已有的观念既不产生下位关系,又不产生上位关系时,它们之间可能存在组合关系,这种只凭组合关系来理解意义的学习就是组合学习。

例如:质量(旧知识)→能量(新知识)

相关阅读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